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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jsxyxls 管理员
08-05 16:34 1519
江苏省关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相关政策解读

1.哪些人可以参加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答:我省接受规定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在教育培训期限内都可以参加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2.哪些人不能参加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答:以下5类人员不能参加: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弄虚作假,仿造涂改档案材料的;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劳动教养或被判刑事犯罪的;退役后不按规定时限到安置地民政部门报到的;被评定为1至6级伤残等级的精神病患者。

3.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期限是多少?

答:根据苏政发【2013】161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起,我省接收的规定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3年内自愿报名,都可接受政府资助的教育培训;确有特殊原因3年内不能报名参加的,经设区的市民政部门批准,可自退役之日起5年内报名参训。

苏教考【2014】15号对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的期限作了放宽,但其他规定没变。

4.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形式有哪几种,各有什么规定?

答: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形式有4种,具体规定如下:

(1)   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由承训单位发给培训证书;经鉴定合格,发给职业技能初级证书。培训时间为3-6个月。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由各县(市、区)组织。

(2)   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

    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级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鉴定合格发给职业技能中级证书和技工院校中级班毕业证书;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农业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经鉴定合格发给职业技能中级证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高级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鉴定合格发给职业技能高级证书和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证书;参加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能农业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专学历证书,经鉴定合格发给职业技能高级证书。培训时间为1-2年。

(3)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具有普通高职、成人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免试进入成人高校本科,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高中或同等学历退役士兵,可以免试入学成人高校专科,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培训时间为2-3年。

(4)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退役士兵可以按规定的条件参加我省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民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享受加分优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投档;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录取是可加10分投档。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士兵,退役后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征集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学校复学,并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5.退役士兵如何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答:退役士兵在回乡报到时,向安置地民政部门提出报名申请。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4张大一寸彩色照片,填写《江苏省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的,报名时间可延至次年1月底。确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报名参训的,可自退役之日起3年(最长不超过5年)内报名参训。

民政部门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参训资格的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招生报名工作由当地民政部门与招生学校直接对接。接到招生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后,退役士兵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

6.退役士兵如何报名参加成人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答:退役士兵在回乡报到时,向安置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教育培训期限内,持安置地民政部门出据的证明到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7.退役士兵报名时如何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

答:退役士兵应在本地区有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格的承训机构及专业中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条件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

8.退役士兵报名及参训后是否可以申请变更教育培训形式?

    答:退役士兵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前申请变更教育培训形式;参训以后不得申请变更。

9.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是否要与承训机构签订协议?

答: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要与承训单位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退役士兵是否可以在外地参加教育培训?

答:退役士兵外出在省内务工的,可参加务工地政府组织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如当地没有组织此类培训,可凭退伍证明、务工证明、安置地民政部门证明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经省民政厅审核同意后,参加务工地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费用由退役士兵向安置地民政部门申请解决。此外,退役士兵可以报名参加4所省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学院面向全省招生的特色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可以在外地参加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11.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是否可以转专业,是否可以免试提升学历层次?

答:退役士兵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取得专科毕业文凭后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专科生,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12.原就读学校或专业撤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复学?

答: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规定:对原就读学校测撤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

13.在部队立功受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苏发【2011】40号)规定: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以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4.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是否可以复学?

    答:可以。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规定,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

15.大学生退役士兵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复学?

答:一是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规定,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二是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复学年限的,不予复学。

16.退役士兵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补助有什么规定?

答:退役士兵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按每人每月90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550元,生活补助费350元,补助期限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最多不超过6个月。经费直接拨付到承训机构,学杂费由学校开支使用,生活补助费由承训学校根据省辖市民政局、财政局制定的规定发放给退役士兵个人。

17.退役士兵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补助有什么规定?

答:退役士兵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按每人每年750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4000元,生活费3500元。补助期限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最多不超过2年。经费直接拨付到承训机构,学杂费由学校开支使用,生活补助费由承训学校根据省辖市民政局、财政局制定的规定发放给退役士兵个人。第一年经费按招生人数预拨到承训学校,第二年经费由承训学校垫付,第三年根据培训结果进行结算。未取得“双证”和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培训资金如数追回。

18.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的经费补助有什么规定?

答:参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按每人每年9000元安排资金;参加业余或函授(网络远程教育除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按每人每年5400元安排资金。补助期限按一个学期计算,最多不超过3年。“全日制”、“业余”、“函授”的认定,以学历证书为准。

每年3月10日前,经退役士兵安置地民政部门批准参加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到安置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资金补助。

19.退役士兵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经费补助有什么规定?

答: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含复学),凡符合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第三部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规定的,享受中央财政学费资助(由退役士兵个人通过就读学校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同时,按每人每年5000元安排资金,补助期限按上述文件执行;退役一年以内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按苏政发【2013】161号第一条第十款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按每人每年9000元安排资金,补助期限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最多不超过所学学历层次一个学制期。

每年3月10日前,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的学历证书(应取得学位证书的还要持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复学的还应提供学校开据的复学证明)到安置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资金补助。

20.从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征集的士兵退役后是否可以复学,经费补助有什么规定?

答:从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征集的士兵退役后可回原学校复学,按每人每年3500元安排资金,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年限即为补助期限。

每年3月10日前,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训取得的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中级证书、学校开据的复学证明到安置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资金补助。

21.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几次、几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经费补助政策?

答:退役士兵只能享受一次、一种培训形式的教育培训金飞补助,不得城府享受(如:退役士兵享受了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资助后,就不得再享受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经费资助政策)。

2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承训学校是否以退役士兵办理保险?

    答: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承训学校要为退役士兵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从各级财政补助的学杂费中开支。

23.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如何就业?

答:退役士兵学员毕业后,按照“自主择业、学校推荐、市场调节、政府促进“的原则就业。

24.对违规违纪的退役士兵学员,承训学校如何处罚?

    答:对因表现差和成绩不合格而不能毕业的学员,学校不予推荐就业;对违反校规校纪的退役士兵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对开除学籍或退学处理的,报受处分学员安置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人武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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