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社会化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报名热线:13814382591 联系人:徐老师
为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更好地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下半年我院继续开展高技能人才免费培训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职业
国家和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职业(工种),如汽车维修工、焊工、电工、车工(数控车工)、钳工、铣工(数控铣工)、制冷工、钢筋工、砌筑工、育婴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等。
二、申报条件
类别 | 申报条件(最终申报条件以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准) |
高级工 |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含尚未取得*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技师 | 一、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含)以上。 二、破格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社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获省/部级前7名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 (3)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
高级 技师 | 一、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可报:汽车维修工、焊工、电工、车工(数控车工)、铣工(数控铣工)、钳工等职业工种):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二、破格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社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6名或市级前3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3)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
三、培训方式
采取全日制或半日制方式,利用星期假日和节假日时间,开展集中培训授课。相关培训结束后,由我院统一提请省、市鉴定中心开展相应职业等级的技能鉴定考核。
四、报名办法
1.时间安排。技师报名截止时间:10月10日,培训时间:10月12日~11月23日;高级技师报名截止时间:9月20日,培训时间:9月22日~11月3日。
2.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及申请人书面承诺(工作年限承诺书);②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3张;③可通过网络验核的职业*、*,只需提供证书编号。无法通过网络验核的相关证书,需提供原件。
五、其他
为确保培训质量,激励和提高培训学员到课率、参考率和通过率,参加免费培训鉴定学员报名时统一收取培训考核费600元, 该费用待学员取得相应职业*后全额返还。参加免费培训鉴定考核未合格学员,可免费参加下一期培训,但需按规定标准缴纳补考费用。非江苏省内企业在职人员申请参加培训的,相关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收取。